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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网教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2011/8/25 五月花学历服务中心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试 行)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合理使用教育资源,规范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四川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和我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1、课程免修

1.1课程免修定义

指学生通过其他学习方式取得的课程成绩,符合网络教育学院现就读专业课程免修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认定并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学生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以其认定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免修课程学分按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免修课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1.2免修条件

1.2.1获得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自取得毕业证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的学生,就读非英语专业时,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

1.2.2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当年总分的60%以上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

1.2.3获得全国及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B 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

1.2.4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在报读我院相同专业专升本时,可申请免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标识出的课程。

1.2.5持有其它相同层次课程成绩合格证明者,如该课程与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相当,可申请免修相应的公共课程。

1.3 免修课程成绩记载办法

1.3.1原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记载的,按原课程成绩记载;

1.3.2原课程成绩以五级制记载的,则优、良、中、及格成绩相应记载为90分、80分、70分、60分;

1.3.3总分大于100分的课程成绩按照百分制标准折算后记载;

1.3.4获得符合免修条件的各类合格证书者,其课程成绩均记载为75分。

2、课程免考

2.1课程免考定义

指学生参加教学计划的课程学习,在达到规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免去课程考试而取得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免考课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免考课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2.2免考条件

2.2.1入学注册时年龄满28周岁的专科学生和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本科学生可申请免考大学英语;

2.2.2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申请免考大学英语。(界定标准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2.3对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在自学考试与现就读专业的层次相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前提下,经审核确实达到现就读专业教学要求时,可申请免考教学计划中标识出的课程。

2.3免考课程成绩记载办法

2.3.1免考大学英语学生的课程成绩记载为免考。

2.3.2对符合其他免考条件学生的课程成绩由其原合格成绩与形成性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后记载。形成性成绩由网上作业、面授辅导、学习小组讨论、网上答疑等环节的成绩组成。

3、课程免修、免考办理程序

3.1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教学计划列出的课程。

3.2申请免修、免考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学分的30%。

3.3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考须在每学期注册后四周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3.4免修、免考申请流程(详见附件)。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00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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